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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历史文化保护 再创山水生态新城(桂林)
发表日期:2009/2/27 15:08:45   阅读:9335次

                                        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
    近年来,桂林市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以展现历史文化名城为主题,以实施恢复古城池水系的“两江四湖”工程为纽带,着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治理环境,加大环保力度,全面提高“以人为本”的人居环境质量。城市中的文物古迹、园林名胜、遗迹遗址和展示名城历史文化的各类标志物已基本形成网络,形成了较完整的城市历史文脉的认知环境。城市中心区已基本形成旅游服务接待基地与旅游目的地,实现了城市总体规划目标。    一、认识历史文化特征,回腼城市建设背景
    桂林在1982年2月被国务院命名为全国首批二十四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悠久灿烂的多民族地域历史文化与“摩崖石刻、造像为载体。融人丰富文化遗迹的自然景观是桂林历史文化名城的价值体现。这种历史文化名城的特征与承德、扬州、苏州等风景名胜类历史文化名城的特征及其历史渊源不尽相同。桂林历史文化名城,其基本特征集中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以名山胜迹、历代摩崖石刻造像为代表的山水文化;
    ——以明代靖江王城及王陵墓群为代表的古代藩王文化;
    ——以近代革命遗迹与历史纪念地为代表的近代文化;
    ——以水系城池为代表的古代城市建设文化;
    ——以甑皮岩为代表的史前文化;
    ——以兴安灵渠为代表的古代水利科技文化;
    这六个文化特征是构成城市历史环境的主体,也是人们认知桂林历史环境的基本媒介。
    桂林市历史上作为桂北区域的军事重镇,城市传统建筑及历史著名胜迹在近、现代屡遭战火破坏。抗日战争结束时。桂林市的城市建筑几乎荡然无存,仅存有靖江王城等少部分遗迹及江南巷、兰井巷、正阳路东巷的部分民居。就城市建筑而言,历史留给桂林有价值的建筑屈指可数。
    因而.山一水一城和谐的城市空间格局以及山水自然景观的独特价值是桂林成为国家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主要因素。
    在八十年代后城市的建设与发展中,按照1985由国务院批复的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建设实施了严格的规划控制和管理,城市的空间格局得到了基本保存。但是受历史客观条件的制约,虽经多年的城市建设与保护,仍不可避免地存在种种问题,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求相比存在明显差距。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历史上形成的不尽合理的城市布局未能得到有效调整,生活区与工厂犬牙交错.已成危房的简易砖木建筑与破烂棚户与工厂烟囱比肩而立,人居环境质量极低;
    ——城市的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严重滞后,道路成网率低、路网密度偏小,交通不畅。城市防洪排涝设施标准偏低;
    ——城市中心区密度逐渐加太。原有的山体、水体与城市空间相互融和的亲密关系,被建筑群人为隔离,影响山水城的特色和风貌;
    ——公共绿地尚未形成系统;
    ——城市历史认知环境支离破碎,文物古迹、园林名胜、遗迹遗址和展示名城历史文化的各类标志物尚未形成体系。恢复古城池水系与历史上被占用的风景名胜等涉及强化山水城城市空间格局、突出城市特色风貌、提升环境品位的根本性保护措施未能得以实施。
    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桂林犹如一个美丽的姑娘穿着一身破烂衣裳”。因而桂林市民不满意、中外游客不满意、关心支持桂林的各级领导也不满意,都急切的希望桂林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宏扬名城特色。
    二、精心修编总规.科学编制保护专项规划
    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1985—2000年)由国务院于1985年7月批复以来,一直是桂林市各项城市建设的基本依据。自1995年6月起,由清华大学城市规划研究所与桂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合作进行了古历史文化名城专项规划在内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1997年10月,经建设部技术专业组会同自治区建设厅等有关部门进行了技术审查。1998年11月,由于桂林行政区划调整,再次对总体规划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现已全部完成编制,并于2003年7月14日经国务院批复,市人民政府正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
    此次总体规划中的历史文化名城专项规划,以保护历史遗存风貌区和自然景观风貌区、恢复和控制传统山水城格局与空间结构为目的,明确提出中心区建设的“减法”措施。进一步强调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强化城市特色。
    ——保护山、水、城的景观视廊,体现古城空间格局;
    ——保护历史遗存风貌区,强化以靖江王府为中心的历史环境氛围,展示城市传统文化;
    ——保护自然景观风貌区,注重对象鼻山、叠彩山、伏渡山等自然与人文环境的整体保护与利用:注重对中心区现存的名术名树的保护。
    ——恢复体现古城格局的重要认知点,如城墙、城门等。
    按照保护的实际需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近几年来,完成了木龙历史街区专项保护规划、翊武路改造规划、八角塘民俗风貌区规划、正阳路东巷历史街区保护规划、阳朔西街保护规划、大圩古镇保护规划等历史街区保护规划;完成了木龙湖景区、榕杉湖景区、訾州生态公园、塔山小东江临江生态公园规划等历史名胜保护规划;完成了甑皮岩古人类遗址公园规划、桂海碑林博物馆规划、舍利塔保护规划等历史遗迹保护规划。共计完成涉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划近二十项,其中阳朔西街保护规划获得建设部优秀规划设计三等奖。
    三、慎密研究论证,科学民主决策
    1998年地市合并,桂林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推动城市化进程、加大投入拉动内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决定加快城市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在城市建设中,市委、市政府对城市建设提出了“四个坚持”:坚持按总体规划实施,坚持与桂林山水相协调,坚持保护文物古迹,坚持突出环保特色、突出地方特色,形成组团式城市布局结构,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同时还提出了积极保护山水城、切实建设园林城、努力发展生态城的建城方针。
    针对桂林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发展和现状特点及存在问题,在1999年邀请了国内外著名专家组织召开了桂林城市规划研讨会,重点研究了如何控制和引导城市建设与名城保护。促进城市的活力与繁荣的宏观战略问题。在2001年.又邀请了部分国际知名的规划、建筑中青年专家、学者,再次召开了城市规划专家研讨会,对桂林市近几年来的环境综台整治进行了评价,并对下一步的保护工作进行了研讨。
    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相继委托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及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分别完成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环城水系规划咨询报告、中心城区发展空间结构研究等多项规划研究,为各层次的规划编制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
    为加强规划审批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市政府规划凡城市重要地段或重要项目规划。都必须充分听取专家、有关部门及市民意见。聘请中国科学院院士等一批知名专家为顾问成立了“桂林市人民政府建设决策咨询委员会”,成立了包括文化、文物等职能部门领导与专家组成的“桂林市人民政府规定审定委员会”。所有涉及名胜古迹保护的项目都必须先咨询再审定。重大项目必须向市民公众公示,强调公众参与,规范决策程序。
    为了全面贯彻保护规划.市委、市政府制定了。五个优先”、“五个严格控制”、“六个不审批”的规划审批原则。严格控制城市中心区开发性建设,以利于控制城市的建筑密度,保护城市总体风貌;严格控制沿江、沿湖、沿河、沿山建设,加大非建筑区的拆除力度,协调城市建筑与山水环境的关系;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密度、绿地率、容积率等技术指标。这些措施对正确处理建设与保护的关系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四、积极保护名域。稳步实现总规
    近年来,桂林市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实施系列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过显山露水、莲江结湖、疏解旧城、保护文物等措施,城市总体规划的日标正在逐步实现。
    (一)疏解旧城作减法
    通过实施保护规划和环境整治。拆迁了各类遮挡风景、占用道路、绿地、水体、景观山体保护范围内及影响文物保护的建筑,中心区人口按照总体规划要求由11万减少到6—7万人,有效疏解人口,降低了中心区密度。为保护古城空间格局奠定基础。
    (二)连江接湖复格局
    实施了两江四湖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恢复木龙湖古水遭,连通桂湖、榕杉湖以及漓江、桃花江,全面再现了古代桂林城池的护城河水系的风采,使环城水系所包围的城市中心区(即明代桂林城范围)山水城风貌与空间格局得到进一步强化。
    (三)显山嚣水还风貌
    搬迁了漓江訾洲岛桂林造船厂及较密集的民宅近万平方米,恢复了无数游人向往的桂林老八景之一“訾洲烟雨”;拆除了位于桂胡东岸翊武路的破烂棚户与违法建筑、搬迁民宅约8000平方米,建成了续滨江路后又一最具桂林地方风貌特色的“半边街”——翊武路:   
    拆除干扰认知城市历史环境的建筑物,拆除了遮挡明王城与独秀峰的三家银行的办公楼近万余平方米,使孤蜂独秀的独秀峰在解放东路一目了然,展现丁明王城城墙的历史风姿;拆除了位于中山路对景位置的桂林大酒店,恢复了中山路与宝积山的历史渊源关系。同时增添了与老人山、独秀峰的景观视廊。
    拆除了围绕市徽象鼻山周边7000平方米、400余户的危旧民房后,还象山本来面目,广中百桂,开辟游园,积极保护自然景观风貌区。
    (四)保护文物续文脉
    文物保护工作以保护、恢复、发掘城市中的主要文物古迹、园林名胜、遗迹遗址和展示名城历史文化的各类标志物为主体,有效地延续了桂林名城的历史文脉。
    搬迁了位于正阳路东巷历史街区保护范围内的体育用品厂,有效保护了王城历史风貌遗存区;拆除翊武路紧靠宋代城墙的违法建筑约7600平方米,显露了古城池水系周边的宋代城墙;拆迁了包围隋末舍利塔的三家单位的宿舍约3800平方米,展现多年未见真相的舍利塔。
    八路军办事处、云峰寺(太平天国胨列馆)等近代遗产也得到了修茸。
    投入数百万元。搬出了多家占用李宗仁官邸的单位,成立了李宗仁文物管理处;长期占用明王城的广西师范大学的搬迁工作已实施多年,耗资数亿元,除艺术系、历史系以外,其余院系均已迁往新校址安置建设,按照总规在明王城中开辟历史博物馆公园指日可待。
    在城市建设中,重视对发掘文物的保护。桂海碑林不断充实,形成了桂林最具历史价值、最集中的碑林集粹;正阳路改造中出土的宋代珍贵文物“曲水流觞”得到了精心呵护;搬迁鹦鹉山加油站,发掘、修缮了“静江府城池图”。重视对发掘文物的保护利用,延续了历史文脉。
    (五)地方材料显特色
    在城市建设申大量使用构成“桂林山水”的石灰岩作为建筑材料。广泛用于石拱桥、石板路、石栏杆、石路压、石驳岸、石路标、石桌椅、石墙、石舫、石灯等的建造。市区三十多条改造的道路人行道均采用了石板铺装,形成了国内少有的特色。坡屋面、浅粉墙等民族性、地方性和历史文化的城市特征电得到了恢复,延续了悠久历史环境风貌。
    在中心区的公园、广场、城市节点移植15年以上树龄的桂花树达5万余棵,所有城市道路的行道树种首选桂花树,以恢复桂林“桂树成林”这一独特的城市特色。
    (六)划定街区成体系
    按照历史街区划定的原则,体现历史真实性、生活真实性及风貌完整性,结合桂林市实际保存情况,划定了靖江王城及正阳路东巷历史街区、木龙历史街区与八角塘民俗风貌区.作为历史文化保护区。
    靖江王城及正阳路东巷历史街区,保护规划面积约163500平方米。其中,靖江王城系国内现存最完好的明代藩王府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正阳路东巷现存有较完整的典型清代和民国时期的民居与传统的清石板路,是王城历史文化的延续和辐射街区.将进一步丰富桂林的历史文化内涵,突出桂林名城的历史风貌。
    八角塘民俗风貌区,保护规划面积约45000平方米,以保护和保存传统的巷道空间与传统临水居住环境为主体,建设与旅游经济相适应的民俗风貌区。
    木龙历史街区。保护规划面积82000平方米,遗存有反映桂林城市发展历史的术龙石塔、东镇门、宋城墙等文物,其中的的重要构成.集中体现了古代城市建设文化的精髓。保护规划以恢复叠彩山北护城河为重点、沟通环境水系、恢复古水系城池格局。
    (七)完善功能筑基础
    建成桂林两江国际机场,桂林火车始发站、磨盘川客运码头等城市对外交通设施。并正在建设桂林客运西站、北站和旅游客运站。
    兴建桂林市中心广场、象山广场、甲天下广场,并建设城市公共绿地约421公顷。
    实施公厕革命,新建和改建了500多座城市公厕。
    改造了30余条道路,基本完成所有市政管线下地。
    启动了琴潭新区与高新产业区的建设,并正在着手桂林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的整体搬迁工作。
    由此,疏解了旧城压力,完善了城市功能。保护了古城格局,改善了城市形象和环境,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提供了空间资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充分条件。
    五、加太资金投入.保护文物古迹
    为保障文物修缮及保护资金,经市人大通过执行的‘桂林市贯彻(文物保护法)的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每年从城市维护费中安排3%的资金作为文物维修”,自1995年起至今,一共从城维费中拨出七百余万元用于文物维修。另外,九五期间政府直接投入文物保护的经费5000多万元,间接投入资金数亿元,搬迁了侵占文保用地的单位、拆除了保护范围内的违章建筑、修缮展示了文物古迹。
    1997年经国家计委、建设部和文物局联合审定,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项资金中安排了100万,作为桂林市术龙历史街区维护专用经费。按照规划要求,开展了街区内古迹修复、河道整治等工作。桂林市以此为契机,投人资金上亿元,启动了恢复术龙古水道为核心的环城水系工程,以期完整再现桂林山水城的城市格局。
    持续性的资金投入使文物保护单位得以完整保存、文物的历史价值得以彰显。
    六、确保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开展漓江风景区总规修编
    在保护和管理好中心城区的同时。新一届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桂林山水的重要组成,漓江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开发。为了确保漓江风景名胜区的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市委政府从规划抓起,在建设部的支持下。于今年初启动了这项工作。成立了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亲任组长,安排专项资金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具体负责规划编制工作,并于今年10月18日通过了规划纲要专家评审。中国城规院目前正根据通过的漓江风景名胜区总规规划纲要抓紧规划编制。漓江风景名胜区无总规的历史即将结束。
    七、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任重道远
    桂林市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面临着不少的困难与问题。
    公众整体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近几年来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地宣传,但公众整体保护意识仍显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护工作。
    规划研究和编制深度及广度,与桂林名城保护的要求仍有差距。近几年,针对桂林名城保护与发展完成了大量的规划研究,具有一定的操作指导意义。但在现有条件下,按照桂林名城保护的高标准要求,还不能全面解决在保护工作中客观存在的问题,有待于进一步努力探索。
    名城保护与建设受到桂林城市经济总量的制约。桂林历史遗留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数量少且分散,仅靠市财政投人保护和完善历史街区鞍为困难,故有些仍处于历史建筑的保存阶段。城市新区基础设施投人太少,不易开发建设新区,加大了旧城保护的难度。运用市场运作模式,拓宽了城市保护与建设的资金筹资渠道,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城市建筑规划管理与控制的难度。
    桂林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始终受到了中央、建设部及各方面的关心支持。有理由相信,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必将取得更大的成绩。
    原载于《中国名城》2003年04期总第6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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