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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历史文脉 弘扬名城特色
发表日期:2009/2/23 9:20:58   阅读:9785次
                                  汉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一、汉中历史文化名城概况
    汉中历史悠久。汉中古城首筑于公元前451年,为史料记载全国最早筑城者之一,距今已有2400多年历史。公元前312年,秦惠文王设郡汉中。公元前206年,汉高祖刘邦以汉中为基地,“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取三秦定天下,建立汉朝,随有“汉族”、“汉语”之称谓。韩信、曹操、诸葛亮等帝王将相曾在这里建功立业,李白、杜甫、陆游等伟大诗人曾在此留下脍炙人口的诗篇。这里是丝绸之路开拓者张骞的故里,造纸术发明家蔡伦的封地。目前全市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个,省级保护单位18个,县区级保护单位93个;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风景名胜区7个,省级森林公园5个。其中有以古汉台、拜将坛、古栈道、武侯墓?穴祠?雪、张骞墓、蔡伦墓、张良庙为代表的“两汉三国”历史文化遗产,也有以南湖、红寺湖、南沙河、天台山、朱硏生态园、大熊猫自然保护区为代表的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环境旅游区。这笔丰富的历史文化和自然遗产从不同方面形象而真实地反映着汉中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艺术和居民生产生活方式。经过历史的陶冶积淀,它们成为我们城市的文脉和精神载体,成为汉中延续发展、保持凝聚力的基础。1994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汉中列入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0年来,汉中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和精心呵护这块荣誉丰碑,始终把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作为汉中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问题来认识和思考,从规划、建设、管理等各个方面不断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管理,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整体保护框架
    城市是一种历史和文化,每个时代都在城市建设中留下了自己的印记,而一个城市个性化的历史经历也造就了这个城市独特的魅力——城市个性。延续历史文脉、保护城市个性、弘扬城市特色,应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命题中应有之义。汉中与许多历史文化名城一样,在城市化的快速进程中也面临着大规模的“旧城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和环境改造。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忽略了对城市历史及文脉的保护,或被眼前的利益所左右,汉中的特色将会消丧失,名城的桂冠也将革去。因此多年来,汉中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名城保护工作,把它作为提升汉中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来抓。在城市建设中,凡是涉及名城保护的规划,都要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审定,凡是涉及名城保护的重大问题和矛盾,都由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为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今年市政府又成立了“汉中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作为全市名城保护工作的最高咨询、决策机构,负责对名城保护规划、建设中的重大事宜进行审议、协调、指导、论证和监督。
科学地规划和合理调整城市功能的空间布局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的重要前提。针对我市历史遗迹、遗址遭到蚕食和破坏、旧城保护与改造矛盾突出、土地使用功能亟待调整、城市环境与风貌建设没有特色等突出问题,我们从抓好规划管理入手,通过深入研究和积极探索,制订了系列保护规划,逐步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保护框架。
1994年4月,我们委托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汉中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并邀请国内有关专家进行了全方位论证。《名城保护专项规划》从汉中的名城保护现状和经济条件出发,坚持“区域分析、统一规划,整体保护、突出重点,立足长远、分期实施,以保为主、全面兼顾”的指导方针,以“保护与发展相结合、保护与恢复利用相结合”为目标,在对古城城廓、城市主轴线、空间视廊、古城风貌及传统格局等内容提出保护要求的同时,还对一批重点保护对象划出了明确的保护区范围,并对区内建筑的风格、高度、色彩等提出了控制原则。1997年重新编制《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时,吸纳了它的主要精神和内容,成为汉中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重要依据,为全面搞好名城保护创造了良好条件。
此后,在城市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过程中,我们又层层落实了名城保护规划的要求,实现了保护规划在各个控制层面的有机结合,使名城的保护与建设步入协调发展的轨道。
    三、重点保护、以点带面,多层次探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有效途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城市历史文化的价值观念和历史文化保护内容及对象的确定发生了深刻变化,保护的范围、广度和深度有了进一步扩大和丰富。总的形势是从对单体文物古迹的保护发展扩大到对整个历史地段、整体城市的保护,保护的内容已扩大到对包括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文化特色乃至乡土风情等的综合保护。在保护对象上,已不限于各个历史时期单纯的建筑艺术作品,也包括与人们当前生活休戚相关的街区和城市;在保护范围上,从对文物建筑本身进行的保护修葺,扩大到对其周围的空间环境质量的保护以及对旧城、历史地段乃至城市的总体格局、风貌特色的保护,即从点的保护,扩展为点、线、面相结合的总体保护;在保护深度上,已从物质方面保护和保存历史遗存发展到物质文化以外的精神文化的保护,如对具有浓郁地方风情民俗的典型社会环境和历史文化传统的保护;在保护方法和手段上,也由过去单纯的文物考古和建筑修葺,演进为多学科结合的综合技术保护。
    所以,针对我市历史遗迹和风景名胜分布零散的实际,我们的名城保护工作按照“重点保护、以点带面”的方针,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四个方面展开:
    三个层次包括:
    ——宏观层次的保护?穴名城保护?雪
    历史文化名城多是以其极富有历史个性的旧城而成立并驰名的。城市保护,首要的就是保护旧城,保护它的城市历史格局、体型环境和建筑艺术风格。在谋求汉中城市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中,我们一方面从交通承载力及环境容量等方面分析,通过调整产业结构限制耗能多、运量大、污染重的工业进一步发展,为名城保护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另一方面,严格维持并完善城市传统城廓平面、街巷格局、城市轴线、景观视廓和整体建筑风貌,凸显汉中古城特色,积极引导其向高文化型、旅游型城市转变;同时,我们还通过对汉江水域和城市周围水系等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以及对石门风景区等生态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以“点”带“面”,诠释汉中独特的自然地理特征和环境优势。
    ——中观层次的保护?穴历史街区保护?雪
    汉中东关民居保护区是我市近代历史上形成的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传统手工业制造、商业贸易、居住聚集区,是清代至民国年间汉中成为陕南经济贸易中心的重要历史见证。因此,我们把东关正街的保护作为汉中名城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2000年就委托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编制了《东关正街民居保护规划》。规划要求全长1?郾7公里的老街严格保持明清时的基本格局,沿街建筑风格也以明清为主,并反映巴蜀、楚汉建筑多元文化特色。同时,通过增设现代市政设施,改善居住环境质量,引入传统业态,使之与城市的现代化进程相协调,重现昔日辉煌场景。
    ——微观层次的保护?穴文物古迹保护?雪
    对于古汉台、静明寺、武侯墓?穴祠?雪、张良庙等重要历史遗迹,我们一方面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和保护规划的要求,在研究历史、尊重历史的基础上,对古迹本身进行妥善修复,对其空间环境进行严格控制。另一方面,逐步扩大景区面积,加强交通和旅游设施建设,加快开辟汉中独有的“两汉”、“三国”旅游线。
    在这三个层面构成的整体保护框架下,我们从四个方面对汉中市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1?雪科学规划,广泛宣传。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必须着眼长远,坚持高起点。近年来,我们深入做好事关名城保护全局的重要基础规划工作,由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通过委托、招投标等多种方式,委托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重庆大学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华特建筑设计顾问公司等国内多家知名设计单位,参与我市《城市中心区生态景观规划》、《东关正街民居保护规划》、《一江两岸绿化景观规划》及一些重要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为取得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我们不但在每年4月1日《城市规划法》宣传日同步进行名城保护的宣传工作,而且还在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上把相关规划成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增加公众的参与程度。同时,规划、文物管理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一方面通过制作名城保护规划简介和名城保护知识图册、对重点民居院落实施挂牌保护等活动,强化公众的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共同组建“重点保护院落监督检查小组”,对历史街区内的重要历史建筑和院落进行定期巡视,以便发现安全隐患后予以及时解决。这些措施引起了社会各国界的广泛关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雪保用并举,挖潜增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的最突出的问题是旧城区改造与文物保护的矛盾。我们学习借鉴国内外一些城市的成功做法,用经营城市的理念来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如对东关传统街区,我们采取“调整功能、成片整治、包装特色、形成风貌”的办法,引入传统商业,重现其古色古香、淡然悠远的古城风韵;对净明寺等历史遗迹,我们坚决将占用单位撤出来,恢复原貌;对古汉台、拜将坛、饮马池等在文革中遭到破坏的景点,我们尽可能地修旧如旧,使之再现当年风采,并同时赋予其博物馆、城市公园等新的功能。
    3?雪政府引导,各方参与。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要求,我们把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开发与旧城区改造、旅游开发、文化建设相结合,用发展房地产业、文化和旅游业的收益来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如对有些传统街区,尝试将其承包给开发商经营,由开发商负责编制保护规划,经政府审查批准后,严格按保护规划实施。对市区周边的风景名胜区,在加强对文物和自然景观充分保护的前提下,通过招商引资等办法加大投入,恢复失去的历史人文景观,搞好食、住、行、游、购、娱等基础设施和配套系统开发和建设形成规模,提高其经济效益。
    4?雪完善规定,严格管理。1999年我们结合《汉中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制订出台了《汉中市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保护规划作了进一步的深化、细化,对西汉三遗址、东关传统街区等重点保护区域内建设工程的体量、层数、高度、色彩、材料提出了具体而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对涉及保护建筑的建设项目,组织市城市规划与建筑艺术专家进行论证,集体讨论确定。对于严重影响历史遗迹的安全和空间环境的建设项目或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一律不予批准,有效地防止了对保护建筑的破坏。近期,建设部下发了《城市紫线规划管理办法》,这是新时期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我们目前正在研究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和措施,将紫线管理纳入城市建设工程的“五线”规划管理之中。
在城市的现代化建设中,我们同时还注重延续历史文化内涵,突出名城特色。因为越是现代化的城市越重视保护其历史文化内涵,越是历史文化内涵深厚的城市越有魅力。所以,无论是老城区的改造还是新城区的建设,包括广场、雕塑、桥梁、公用设施的建设等,我们都要求注入文化的内涵,要继承和体现汉中独特的汉、绿、水魅力,使古城和新区和谐统一。
    四、查找问题,与时俱进,开创名城保护工作新局面
我市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一些不足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
    1?郾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涉及名城保护的法律有《文物保护法》和《城市规划法》,国务院和有关部门也先后颁布了一些相关的政策性文件,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专门立法尚在进行中。由于无法可依,缺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强制手段,致使破坏名城的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很难做到依法行政,难以追究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
    2?郾认识不到位,保护意识淡漠。很多市民甚至个别行政部门的领导对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缺乏认识。有的认为,保护比新建花钱多,不划算;有的把老城区的保护与现代化城市建设对立起来,认为旧城内的一些历史建筑比较破旧,市政基础设施落后,群众的居住条件很差,是城市经济发展、城市形象提升的“绊脚石”;有的把城市现代化简单地理解为建高楼大厦、立交桥,从根本上忽视了城市的历史渊源,忽视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忽略了城市特色的重要性。
    3?郾保护管理的主体不明确。从《文物法》赋予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来说,文物局只管文保单位、文保点,对于调查出来的有价值的非文物性历史建筑和街区,保护起来则名不正言不顺,而规划部门对此也是既无资金又无人才。名城保护工作在交叉中出现了管理真空。
    4?郾保护资金严重匮乏。汉中是西部地区的欠发达城市,经济条件较差。由于修缮、保护资金不到位,导致许多有价值的历史街区自然破败,难以为继;而一些历史遗迹虽然编制了保护规划予以控制,但由于拆迁、征地的高额费用等原因,规划长期无法实施,控制与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
    5?郾名城保护与旧城改造的冲突。近年来,由于实行了土地有偿使用和房屋商品化政策,城市中心区的地价迅速上升,投资者的开发重点转向了价值最高、历史文化积淀最深厚的旧城区,这些历史街区破败不堪,居民居住条件简陋,旧城改造的呼声强烈,而开发商追求的经济效益与历史街区保护规划产生矛盾,政府面临巨大的压力。
    6?郾名城保护和文物保护方面的专业人才缺乏,技术力量比较薄弱,技术手段比较落后。
历史长河不会停息,社会文明飞速发展。我们不能沉湎在绚丽的古代文明里抱残守缺,历史文化名城走向现代化,名城保护工作也需要与时俱进。我们应当认识到,历史名城保护工作不仅仅是保几个区、几条街、几幢房的问题。它实质上是对“名城”整体工作的一个全面的认识问题和工作的综合反映,它涉及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方方面面,最终体现的是城市整体的素质、品位和文化,其成败又具有不可逆转性。正是由于这一认识高度,我们必须:
    1?郾要提高全社会对保护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尤其是增强领导干部和管理者的责任意识,为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提供必要的前提。
    要充分认识历史文化名城所具有的重要文化价值和科学价值,不断提高对保护文物、保护历史城市、保护历史街区、保护历史印迹的认识。领导干部抱着守土有责、对子孙后代负责、不让历史文脉在自己手中断层的精神,摒弃短视行为,把保护工作视为最大的政绩工程。当然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不仅仅是领导、专家和文物保护工作者的责任,它也是全体市民以至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要大力宣传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人人有责的观念,动员全社会力量来共同保护好汉中这座历史文化名城。
    2?郾要严格实施《文物保护法》、《城市规划法》和《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提供基本保障。
我们要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趁势而保。通过明确《保护规划》实施主体,明确管理单位、责权和范围,落实条块责任,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把《保护规划》真正落到实处。
    3?郾要加大保护的投入力度,建立保护专项基金,完善必要的配套政策,为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创造必要的条件。
对于名城保护资金的落实,我们必须拓宽思路,采用多条腿走路、多渠道筹资的方式。对于那些没有被确定为文物的历史建筑,在不影响保护的前提下,可以拍卖使用权,所获得的资金用于保护工作。对于有些区块在实施改造中,为了保护建筑和街区而又难以实现区块自身资金平衡的,可以在配套政策上给予优惠、倾斜。
    4?郾要探索多种保护途径,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可根据不同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要积极探索多种保护途径,将文物单位、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维修、整治、利用有效地结合起来。或“移花接木”,或“腾笼换鸟”,或“修巢引凤”。要正确处理保护抢救、城市建设与维护群众利益的关系,该抢救、该保护的要尽快论证决策,不能久拖不决。要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改善保护建筑与保护街区内的居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与生活环境,把保护管理和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同解决广大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结合起来,以充分体现以民为本,为民谋利。
    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依法保护工作,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的监督和管理,充分运用政策、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充分依托和调动社会力量,不断增加保护工作的科技含量、文化含量、美学含量、绿色含量、法制含量,为做好汉中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这篇大文章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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